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气象信息与信号处理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开放课题管理办法(试行)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气象信息与信号处理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开放课题是实验室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开放课题本着“创新、求实、开放、交流”的原则,欢迎国内外专家学者共同开展相关专业课题研究。
实验室对开放课题实施严格的管理,以充分发挥其对实验室科研工作的强化与补充功能。
一、开放对象
实验室开放课题对国内外相关学科的研究人员实行全面开放。凡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学位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均可提出资助申请。同时实验室也接收国内、外研究人员自带课题和经费,利用本实验室设备条件开展科学研究。
二、开放课题的设置、申请与评审
每年年底或下一年初,实验室公布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每年年底或下一年初,实验室集中受理开放课题申请。申请书须于规定时间前提交实验室。
开放课题申请应围绕实验室的年度申请指南的科研任务,其研究内容必须符合开放课题基金的资助范围。项目执行时间一般为1-2年。同一年度内,每个人只能申请一个开放课题,课题没有结题者不能申请下一年度的开放课题。
申请人须认真填写课题申请书(附录一),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意见中应表明申请人能力、申请书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愿意为课题研究提供保障及是否同意申请人在本实验室开展该项研究等。
实验室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申请书进行审批。项目申请书由实验室签章(2014年由成都信息工程学院通信工程学院代章)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实验室按时公布评审结果,并将结果通知本人。负责人完成申请书的签订,1个月内完成课题年度拨款。批准立项的课题从申请书签订之日开始实施。
三、课题类别、个数、经费、结题条件
课题类别 |
项数 |
资助经费 (万元) |
团队人数 |
研究期限 |
重点课题 |
3 |
3.3 |
3人及 以上 |
1-2年 |
注:1.计入结题条件的成果必须是研究课题的相关内容。
2.计入团队人数的成员应为中级以上职称人数。
3.论文、著作等能署名到实验室要求署名到实验室,并注明受实验室开放课题某具体项目资助的字样,对于不能署名到实验室的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要求署名到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四、开放课题承担人的权利和义务
课题承担者在接到开放课题批准通知后,应尽快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课题承担者需在每年的12月20前向实验室提交当年发表的论文、论著、成果鉴定证书、成果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和论著,供实验室在《年报》上公布。
课题执行过程中,如需改变或推迟计划,课题承担人须提前向实验室提出书面申请,阐明原因并征得实验室批准。
课题研究若偏离原计划方向,或不能按计划执行,实验室将予以指正,不服从者,实验室有权撤消课题或终止资助。
开放课题承担人所在单位与实验室共享开放课题的科研数据成果。如:数据图表资料、模式、技术报告等。课题成果须与结题验收报告一起提交实验室存档。在学术刊物发表的论文应把实验室作为工作单位之一标注,同时注明受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的字样,不能署名到实验室的,要署名为成都信息工程学院,否则不能列入该开放课题成果。具体要求详见开放课题成果署名方式。
课题完成后,实验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对课题进行验收。验收通过后,转入结题阶段。
结题应于三个月内完成,课题承担者应向实验室提研究成果、研究报告、结题申请、软硬件等。逾期不按要求提交者,取消今后申请实验室开放课题的资格,并通报其工作单位。
承担课题所发表的论文和推荐的成果奖,若为开放课题支持过的,仍应署上实验室的名字。所取得的这些成果,实验室仍然按规定给予资助和奖励。
五、开放课题的经费管理
课题经费开支的主要范围如下:
1.实验材料、零星小器材及仪器租用等课题业务费。
2.实验、测试费。
3.学术活动及资料费。
4.成都外人员到实验室工作的往返车费;课题参加人调研差旅费。
5.邮电、办公用品费。
6.在实验室工作期间的住宿费用;
7.在实验室工作期间的生活补贴;
8.项目经费划拨时间为课题被批准后的一个月内,采用全额划拨方式。
六、开放课题的成果署名方式
论文和研究报告:
其作者应把实验室的名称和作者原单位名称并列署名(第一单位),要求:
中文名: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气象信息与信号处理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英文名:Meteorological information and Signal Processing Key Laboratory of Sichuan Higher Education Institutes of Chengdu University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著作:在扉页上应注明“成都信息工程学院气象信息与信号处理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
鉴定成果:应将实验室列为该项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之一。
七、开放课题奖惩原则
对在执行期间无故未按计划要求开展工作,或研究结束期满未按结题要求发表署名实验室成果的开放课题,视为不合格。5年内不接受其对开放课题的申请,在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上通报并通知本人,同时追回已划拨的研究经费。
开放课题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一次,延期不得超过1年。
八、附则
本办法由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自2014年5月20日开始执行。
成都信息工程学院
气象信息与信号处理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2014年5月10日
附件1:气象信息与信号处理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附件3:气象信息与信号处理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2014年)
附件4:气象信息与信号处理四川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审批结题工作流程